李白《日出入行》全诗翻译赏析 第1篇
李白(701-762)当然是大家公认的我国古代最伟大的天才诗人之一,大多数人认为他同时也是一位伟大的词人。他祖籍陇西(今甘肃),一说生于中亚,但少年时即生活在蜀地,壮年漫游天下,学道学剑,好酒任侠,笑傲王侯,一度入供奉,但不久便离开了,后竟被流放到夜郎(今贵州)。 他的诗,想象力“欲上青天揽明月”,气势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的确无人能及。北宋初年,人们发现《菩萨蛮》“平林漠漠烟如织”和《忆秦娥》“秦娥梦断秦楼月”两词,又尊他为词的始祖。有人怀疑那是后人所托,至今聚讼纷纭。其实,李白的乐府诗,当时已被之管弦,就是词的滥觞了。至于历来被称为“百代词曲之祖”的这两首词,格调高绝,气象阔大,如果不属于李白,又算作谁的.作品为好呢?
李白《日出入行》全诗翻译赏析 第2篇
汉代乐府中也有《日出入》篇,它咏叹的是太阳出入无穷,而人的生命有限,于是幻想骑上六龙成仙上天。李白的这首拟作一反其意,认为日出日落、四时变化,都是自然规律的表现,而人是不能违背和超脱自然规律的,只有委顺它、适应它,同自然融为一体,这才符合天理人情。这种思想,表现出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光彩。
最后八句中,诗人首先连用了两个诘问句,对传说中驾驭太阳的羲和和挥退太阳的大力士鲁阳公予以怀疑,投以嘲笑:羲和呵羲和,你怎么会沉埋到浩渺无际的波涛之中去了呢?鲁阳公呵鲁阳公,你又有什么能耐挥戈叫太阳停下来?这是屈原“天问”式的笔法,这里,李白不仅继承了屈原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而且比屈原更富于探索的精神。李白不单单是提出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回答问题。既然宇宙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那么硬要违背这种自然规律(“逆道违天”),就必然是不真实的,不可能的,而且是自欺欺人的了(“矫诬实多”)。照李白看来,正确的态度应该是:顺应自然规律,同自然(即“元气”,亦即“溟涬”)融为一体,混而为一,在精神上包罗和占有(“囊括”)天地宇宙(“大块”)。人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就能够达到与溟涬“齐生死”的境界了。
西方的文艺理论家在谈到积极浪漫主义的时候,常常喜欢用三个“大”来概括其特点:口气大、力气大、才气大。这种特点在李白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李白诗中曾反复出现过关于大鹏、关于天马、关于长江黄河和名山大岭的巨大而宏伟的形象。如果把李白的全部诗作比作交响乐的话,那么这些宏大形象就是这支交响乐中主导的旋律,就是这支交响乐中非常突出的、经常再现的主题乐章。在这些宏大的形象中,始终跳跃着一个鲜活的灵魂,这,就是诗人自己的个性。诗人写大鹏:“燀赫乎宇宙,凭陵乎昆仑,一鼓一舞,烟朦沙昏,五岳为之震荡,百川为之崩奔”(《大鹏赋》);诗人写天马:“嘶青云,振绿发”,“腾昆仑,历西极”,“口喷红光汗沟朱”,“曾陪时龙跃天衢”(《天马歌》)。诗人所写的山是:“太白与我语,为我开天关。愿乘泠风去,直出浮云间”(《登太白峰》);诗人所写的水是:“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泻入胸怀间”(《赠裴十四》)。李白总爱写宏伟巨大、不同凡响的自然形象,而在这些形象中又流露出这样大的口气,焕发着这样大的力气和才气,其原因就在这首《日出入行》的最后两句中──“吾将囊括大块,浩然与溟涬同科!”这是诗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自我形象。这个能与“溟涬同科”的“自我”,是李白精神力量的源泉,也是他浪漫主义创作方法的思想基础。
李白受老庄影响颇深,也很崇奉道教。一度曾潜心学道,梦想羽化登仙,享受长生之乐。但从这首诗看,他对这种“逆道违天”的思想和行动,是怀疑和否定的。他实际上用自己的诗篇否定了自己的行动。这正反映出诗人的矛盾心理。
这首诗,在表现手法上,把述事、抒情和说理结合起来,既跳开了空泛的抒情,又规避了抽象的说理,而是情中见理,理中寓情,情理相互生发。诗中频频出现神话传说,洋溢着浓郁而热烈的浪漫主义色彩,而诗人则在对神话传说中人事的辩驳、揶揄和否定的抒写中,把“天道自然”的思想轻轻点出,显得十分自如、贴切,情和理契合无间。诗篇采用了杂言句式,从二字句到九字句都有,不拘一格,灵活自如。其中又或问或答,波澜起伏,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而且那样具有论辩性和说服力。整首诗读来轻快、活泼而又不失凝重。
参考资料:
李白《日出入行》全诗翻译赏析 第3篇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姓名由来第一种说法:那是李白七岁时,父亲要给儿子起个正式的名字。李白的父母亲酷爱读书,他们要培养儿子做个高雅脱俗的人。父亲平时喜欢教孩子看书作诗,在酝酿起名之时,同母亲商量好了,就在庭院散步时考考儿子作诗的能力。
父亲看着春日院落中葱翠树木,似锦繁花,开口吟诗道:“春国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母亲接着道:“火烧叶林红霞落”。李白知道父母吟了诗句的前三句,故意留下最后一句,希望自己接续下去。他走到正在盛开的李树花前,稍稍想了一下说:“李花怒放一树白”。
“白”——不正说出了李花的圣洁高雅吗?父亲灵机一动,决定把妙句的头尾“李”“白”二字选作孩子的名字,便为七岁的儿子取名为“李白”。
第二种说法:李阳冰的《草堂集》序中说:“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范传正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中写道:“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李)枝以复姓,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名之与字,咸取所象”。
从以上文献中我们不难看出,李白的姓名是其父回到蜀中给自己恢复了李姓后,为后来出世的李白取的名字,李母梦到太白金星后于是有了身孕,在阵痛难忍中生出李白,李白的名字就是根据这一梦境得来的。
唐朝长安元年,李白出生于武则天执政后期的公元701年。李白少年时代的学习内容很广泛,除儒家经典、古代文史名著外,还浏览诸子百家之书。他很早就相信喜欢道教,喜欢隐居山林,求仙学道;同时又有建功立业的政治抱负。一方面要做超脱尘俗的隐士神仙,一方面要做君主的辅弼大臣,这就形成了出世与入世的矛盾。但积极入世、关心国家,是其一生思想的主流,也是构成他作品进步内容的思想基础。李白青少年时期在蜀地所写诗歌,留存很少,但像《访戴天山道士不遇》《峨眉山月歌》等篇,已显示出突出的才华。
李白搁笔在黄鹤楼公园东边,有一亭名为“搁笔亭”,亭名取自“崔颢题诗李白搁笔”的一段佳话。唐代诗人崔颢登上黄鹤楼赏景写下了一首千古流传的名作:“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后来李白也登上黄鹤楼,放眼楚天,胸襟开阔,诗兴大发,正要提笔写诗时,却见崔颢的诗,自愧不如只好说:“一拳捶碎黄鹤楼, 一脚踢翻鹦鹉洲。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便搁笔不写了。有个少年丁十八讥笑李白:“黄鹤楼依然无恙,你是捶不碎了的。”李白又作诗辩解:“我确实捶碎了,只因黄鹤仙人上天哭诉玉帝,才又重修黄鹤楼,让黄鹤仙人重归楼上。”
实际上,李白热爱黄鹤楼,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他高亢激昂,连呼“一忝青云客,三登黄鹤楼”。山川人文,相互倚重,崔颢题诗,李白搁笔,从此黄鹤楼之名更加显赫。后来,李白也仿照《黄鹤楼》写下《登金陵凤凰台》:“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鹭洲。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诗友挚情
●重访江东李白离开东鲁,便从任城乘船,沿运河到了扬州。由于急着去会稽会见元丹丘,也就没有多滞留。到了会稽,李白首先去凭吊过世的贺知章。不久,孔巢父也到了会稽,于是李白和元丹丘、孔巢父畅游禹穴、兰亭等历史遗迹,泛舟镜湖,往来剡溪等处,当然也少不了在繁华都市会稽流连忘返。在金陵,李白遇见了崔成甫。两人都是政治上的失意者,情怀更加相投。每次游玩时,都尽情畅游,不计早晚。他们泛舟秦淮河,通宵达旦地唱歌,引得两岸人家不胜惊异,拍手为他们助兴。两人由于性格相投、遭遇相似,所以比之一般朋友更为默契,友情更深厚,因而李白把崔成甫的诗系在衣服上,每当想念,便吟诵一番。
●汪伦之情唐天宝年间,汪伦听说大诗人李白旅居南陵叔父李冰阳家,便写信邀请李白到家中做客。信上说:“先生好游乎?此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处有万家酒店。”李白素好饮酒,又闻有如此美景,欣然应邀而至,却未见信中所言盛景。汪伦盛情款待,搬出用桃花潭水酿成的美酒与李白同饮,并笑着告诉李白:“桃花者,十里外潭水名也,并无十里桃花。万家者,开酒店的主人姓万,并非有万家酒店。”李白听后大笑不止,并不以为被愚弄,反而被汪伦的盛情所感动,适逢春风桃李花开日,群山无处不飞红,加之潭水深碧,清澈晶莹,翠峦倒映,汪伦留李白连住数日,每日以美酒相待,别时送名马八匹、官锦十端。李白在东园古渡乘舟欲往万村,登旱路去庐山,汪伦在古岸阁上设宴为李白饯行,并拍手踏脚,歌唱民间的《踏歌》相送。李白深深感激汪伦的盛意,作《赠汪伦》诗一首: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