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服务协议合同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北京联络处,并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京活动提供联络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为甲方在京业务提供联络、预约、订单管理等商务秘书服务。
2.为甲方在京期间提供交通、住宿起居以及娱乐等生活秘书服务。
3.为甲方来京拜访名人、院士或科研院所等重要公关活动提供联络、预约服务。
4.为甲方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代理咨询服务。
5.为甲方在京投资提供必要的帮助。
6.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
7.甲方需要乙方办理的其它服务事项。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和文件资料。
2.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根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个月,协议期满后可以延长,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年,当年费用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年度费用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终止。
七、其它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办服务协议合同 第2篇
(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代理承办法律事务。甲方在已认真阅读了本协议文本内容的基础上,自愿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 (非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或办理法律事务。
三、甲方应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不得隐瞒案情,不得提供伪证、不得利用律师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要求律师承诺办案结果。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利用律师服务从事非法活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协议所收律师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四、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的,应将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六、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律师服务收费的管理规定以及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所制订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约定,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 元,差旅费 元,补充说明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终止(判决、调解、和解或撤诉)。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内容,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承办律师与甲方单独签订的服务代理协议或承诺办案结果以及擅自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