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总结(实用5篇)

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总结 第1篇

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存根):

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在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将进行强制拆除。

收件人签字:

年月日

本通告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存归档。

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在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将进行强制拆除。

收件人签字:

年月日

本通告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存归档。

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总结 第2篇

1、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

2、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市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3、全民动员,打好拆除违法建筑攻坚战

4、全民参与控违防违,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

5、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6、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7、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8、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9、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10、坚决贯彻《城乡规划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11、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12、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坚决打击乱搭乱建行为

13、拆除违法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巴州发展

14、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好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攻坚战

15、严肃法纪,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16、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动

17、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人人有责

18、乱搭乱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9、拆一处违法建筑,保一方群众利益

20、坚决依法彻底整治违法建筑,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21、整治违法建筑,是群众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

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总结 第3篇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坚决遏制违法建筑的非法蔓延态势。对历年形成的违法建筑,结合小区改造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分期解决,今年计划整治市区35%的违法建筑拆违任务,至年底基本完成。在今年年底前主要完成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反响强烈的区域、重点道路两侧、典型违建严重小区和主要商业活动周边,以及消防、治安等隐患严重的城郊结合部小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拆违方案

拆违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以块为主,坚持有情操作。在责任分工上,市委宣传部负责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市_、监察局、司法局、_负责做好专项整治中的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制定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依法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工商负责落实特殊困难群众低保、就业、住房等安置措施;市建设、国土、城管负责对有争议的违法建筑进行界定和确认;市建设、城管负责指导督促拆违后的市政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在方法步骤上,坚持“六先六后”的原则,即:先党政机关后社会团体;先党员干部,后居民群众;先经营性、舒适型违建后“特困”群众违建;先院外后院内;先新搭建,后历史形成违建;先自拆,后强拆。

三、整治步骤

今年市区违法建筑的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阶段。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部分违法建筑的集中地段,集中力量突击拆除,要在执法告知,登报公示的基础上,采取典型专访,正反面报道进行媒体曝光,推进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自拆和强拆后及时进行绿化和美化,使人民群众看到违建整治的实效。

第三阶段:为拆违全面实施阶段。全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开展有效的思想工作,把“自拆率”作为拆违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村、街道社区“自拆率”考核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前期遗留的老大难、钉子户问题,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做好拆违现场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阶段:为检查评比总结阶段。市拆违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开展村、街道、小区的达标评比,表彰先进个人和进行拆违工作总结,并着手年拆违的各项准备。

四、整治方法

(一)宣传先行,劝导自拆。在执法取证的基础上,责令户主停止违法搭建行为;规划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确认违法建筑的性质;执法部门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张贴公告;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拆违氛围。

(二)周密部署,合力拆违。拆违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各种矛盾和冲突,因此要做到未雨绸缪,深入细致地制定拆违预案,周密部署拆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拆违指挥部主要领导应亲临一线指挥督战,明确任务、分工、职责,做到组织、人员、认识到位。拆违过程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公安、城管、供电、供水先行。公安人员应配合城管执法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城管执法人员进入强拆现场内,负责清理违法建筑内的人员和物资。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对被拆户实施断电断水处理,防止拆违中出现意外。

第二步:规划、司法认证。规划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证,建设局对拆违进行技术安全指导,公证处负责现场财物的公证处理,城管局会同公证人员进行现场物品的清点登记,并做好拍照、保存证据工作。

第三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指挥部安排机械设备进场,拆迁公司安排拆迁工人,具体组织实施拆除及建筑垃圾的清运。

(三)依法拆违,措施到位。以村、街道社区为主,充分发挥人员熟、情况明的优势,摸透群众思想,掌握违建户的心理特点,预先做好准备工作,化解可能出现的冲突。

一是要成立现场救护组,将试图阻止拆违的老人带离现场,对过激群众的突发性疾病迅速救治,对强拆中的安全意外实施现场救护。

二是_门果断阻止个别群众的起哄闹事,隔离强拆现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各部门执法人员,特别是负责人一定要注意控制局势,缓解过激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暴力事件发生。

三是联合执法,确保“自拆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自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为民排忧解难,确保拆违工作势如破竹,成效显著。

四是签订限期自拆承诺书。对违建户提出自己拆违的要明确承诺的期限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确保拆违工作不留空档和死角,切实保证强制拆违的工作进度。

五是果断行动,定点清除。对一再督促教育仍持观望态度、互相推诿的违建户要坚决果断出击实施强拆。

六是要积极做好强制拆违记录,和拆除后的取证工作,完善执法案件资料台帐的整理工作,确保依法行政。

五、保障体系

拆违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不因拆违造成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拆违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着落;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酿成恶性事故。对特困户可暂缓拆除,对自拆户给予每平方米20元综合补贴。

拆违工作执法风险大,甚至会出现以死抗争的现象,拆违办公室成立以公安、司法为主体的安全稳定组,负责拆违中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协调。_门要在调查摸底阶段提前介入,对每一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排出钉子户,明确工作重点,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每一次拆违都秩序良好,不出现或少出现暴力抗法现象。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各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拆违工作的总体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城区拆违指挥部,具体进行现场指挥和相关协调工作。拆违指挥部设立专用办公场所,组成人员工作精力要相对集中。

城区拆违指挥部由副市长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拆违指挥部设立四个工作组,即:拆违工作组、宣传报道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安全稳定组具体负责拆违的日常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七、具体要求

(一)强化拆违专项整治的宣传报导工作,新闻媒体应采用多种形式,造足舆论氛围,并跟踪拆违进度,做好专题报道。

(二)参加联合执法强制拆违的各部门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班,接受拆违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妥善处理上访接待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教育规劝工作,对群众提出的困难要想方设法积极解决,保障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各部门要敢于做工作,善于做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有闹事苗头性的人要坚决果断处置,使整个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拆违后要注重拆建同步,拆管并重,做到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绿一片,要把拆违工作和环境整治,道路改造,绿化美化紧密结合起来。在违法建筑拆除后,切实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整体品位。

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总结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拆除违法建筑、创造优良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通过拆除违法建筑,带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打造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违办),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的执法行动。

市拆违办下设宣传报导组、督查组、组、安全保障组和拆迁组。

三、拆除范围、重点及目标

(一)拆除范围及重点。

未依法经住建、国土等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建筑均属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和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予以拆除。

1.在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以及其它道路两侧建设的违法建筑;

2.占用城市广场、绿地、交通设施、防火通道、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和在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的违法建筑;

3.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上建设和楼体外扩建的违法建筑;

4.居住区内擅自搭建、设置的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

5.城市重点工程、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6.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抢建、搭建的违法建筑;

7.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

重点拆除影响城市景观、占用公共资源、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居民生活及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违法建筑。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实现城市建设的科学、和谐为目标,既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也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四、基本原则

(一)分工负责的原则。市政府统一领导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拆除后移交相关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二)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执行《_城乡规划法》、《_土地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三)动员自拆的原则。加强教育引导,宣传政策,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地争取自拆。没有自拆能力、没有权属单位的由政府组织助拆。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拆除的,实行依法。

(四)阳光“拆违”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查处违法建筑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公布拆除范围、拆除时限、拆除进展情况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拆治并举的原则。坚持以拆促治,违法建筑拆除后,迅速清运,平整场地,整修墙体,硬化绿化。对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建筑物,根据外立面材质和整洁程度实施清洗、粉刷、装饰和整修,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美”。

(六)维护稳定的原则。将拆除违法建筑与发展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既要保证整治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又要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七)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拆除违法建筑尽职尽责、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甚至阻碍拆违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八)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服从拆违工作大局,在规定时限内积极主动地拆除违法建筑。

五、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全市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15日—9月15日)。

1.市政府组织住建、国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到外地参观学习,制定拆违方案,成立组织机构。

2.召开全市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动员大会,部署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下发拆除违法建筑的《通告》和《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3.开展广泛的舆论宣传。广播、电视、信息港等新闻媒体要开展专题报道,街道和社区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拆除违法建筑的舆论氛围。

4.培训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政策,为拆除违法建筑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16日——10月6日)。

1.按责任分工,以街道为单位,由市拆违办组织街道、社区和住建、国土、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实行“一户一档”,登记造册,建立违法建筑数据库。同时掌握低保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情况。

2.市拆违办对违法建筑进行分类梳理,确定具体拆除办法。

3.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和取证。

第三阶段:实施拆除(10月7日—12月7日)。

1.下达通知,限期拆除。由住建、国土等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同时向违法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

2.督促自拆,实行助拆。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员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市拆违办协调组织人力、物力帮助拆除。

3.联合行动,依法强拆。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由市拆违办组织住建、国土、行政执法、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集中行动,依法予以。

4.清理现场,及时清运。做到边拆除、边清运、边绿化。拆除后要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清理现场,运出建筑垃圾。

5.住建部门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绿化、铺装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力争多建小广场、小绿地。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12月8日—12月15日)。

1.市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对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违法建筑拆除后,相关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杜绝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六、职责分工

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制定出本部门的详细方案。

组织部门要把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列为考察干部的一项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宣传部、广电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干部群众中营造人人关心拆违、支持拆违的浓厚舆论氛围。

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局、_做好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司法保障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住建局牵头负责公用事业违法建筑的摸底、违法建筑的界定、拆除及拆后重建等相关工作。

国土局负责验证土地证件。

消防大队负责界定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情况。

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对应拆除的违法建筑标明“拆除”字样,指定建筑垃圾的存放场所及清运路线。

公安局要制定紧急情况处置预案,防止发生和恶性抗法事件,维护现场秩序,保证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进行。

住建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低保、就业等救助帮扶措施。

环保局负责界定违法建筑对环境的影响情况。

工商局要及时变更违法建筑内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对无照执业的依法取缔。

监察局负责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在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拆除违法建筑督查机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_门要追究其责任。

(二)广泛宣传,把握导向。

要大力宣传违法建筑的危害,宣传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是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公开曝光违法建筑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三)政策保障,确保稳定。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制定政策保障方案和稳定工作预案,强化对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管理和控制,认真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政策,确保不因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而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的问题,避免因拆除违法建筑引发。

棚户区内违法建筑自拆的,每平方米贴补100元—600元。

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总结 第5篇

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在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将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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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在日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改的将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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