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供货合同 第1篇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_合同法》、国标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商品混凝土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规格,价格,方式:
1、工程名称: 交货地址:总方量、总价(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供货方式:搅拌车送货到需方使用现场。
3、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调整,调整幅度在±20元/方(含20元/方)之内的,不予以调整,调整幅度超出±20元/方的,只增减±20元/方之外的部分,价格调整双方需提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价格调整幅度、时间以及工程量。
二、 技术标准:
1、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2、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混凝土泵送符合HGJ/T10-95《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章》。
三、 订货、交货及验收方式:
1、甲方每次要货时,提前一天指定专人通知乙方并说明工程部位、建筑时间、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要求,且甲方指定专人要货前两个小时再次与供货方电话确认。
2、甲方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并书面形式做备案;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有甲方指定的专职收料人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3、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如因施工图纸发生变更,现场混凝土施工跑模等,甲方以电话联系供方,乙方应立即安排调整,保质保量供货。
4、混凝土到现场后必须进行交货验收,并按标准留置混凝土试块。现场制作的试块甲方应进行标准养护并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龄期检验程度合格表明混凝土满足质量要求。
四、 供货量的确认:
1、按甲方指定收料人签字的送货单上的混凝土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每次甲方所需混凝土方量如与实送方量有误差,甲方有权要求进行过磅,过磅如有误差,双方当场协商处理,由乙方负责误差方量数。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实际数量,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核算价款的依据,审计费用由甲乙共同承担。钢筋所占体积不扣除。
五、 付款方式 :
1.商混的供货方式为乙方先垫资1000M3后再按每浇灌完 M3,支付混凝土款,以后如此类推。封顶后30天付前期垫资1000M3货款的 %,60天付款 %,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五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2.货款结算时按甲方指定人员在收料单的签字为准。(甲方 有权所供数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3.上述款项以转账为支付方式,根据甲方需求所定价格注明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详情见价格表。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2、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4、甲方取样、养护、试验、检验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相关的试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甲方工程款,甲乙双方及时对账后,乙方执甲方工程款收款收据,甲方可直接在应付甲方工程款限额内拨付商品混凝土材料款给乙方。
6、甲方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7.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迟延支付式不付,按合同价的 %支付违约金。
8.甲方所需商混的数量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送货到场,否则乙方按总合同价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七、乙方责任:
1、供方必须按合同和订单数量及时向需方供货,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
2、如所供混凝土商品不合格,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担保方、监理方、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专家参与,经鉴定查明原因,若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属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派调度人员到工地施工现场与甲方保持协调联系。
4.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关规定,在施工、运输过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事故及财产损失、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混凝土,保证商混的质量,如混凝土质量未达到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如乙方延误或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协议,如有违约,所产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货款金额全部结清为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货合同 第2篇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 总则
1、依据《_民法通则》、《_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中使用的不同部位、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变化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标及内蒙地标规定。
(二) 甲乙工程概况及需用混凝土概况
1、结构形式及建筑面积约数: 万平方米。
2、计划用混凝土数量: 立方米。
3、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部位:按买方提供的联系单为准。
4、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四、供货时间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电话、传真或其他经双方认可形式的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2、甲方需提前两天(最迟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需用混凝土的具体时间和 方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货的通知中,均应包含供货时间、强度等级、数量根据图纸双方共同确定、技术要求、浇筑部位等内容,并以双方签单后为准。
五、混凝土交付、供货数量、质量的验收及确认
1、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至现场入模起,混凝土所有权移至甲方。
2、甲方需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时验收签字,并及时浇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签收人员的授权书及由现场签收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如甲方未提供此类资料、提交的此类资料有瑕疵或提交后变更签收人,则以施工现场实际签收人员的签收为准。
六、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2、因混凝土泵送、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对运送到现场的混凝土及时签收,并安排按照供货通知约定的部位指挥浇筑。
4、甲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影响混凝土浇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约定时间结算、付款、保证乙方生产正常进行。
7、如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8、如乙方供货不及时或无能力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
七、乙方权利、义务
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通知供应符合约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运送混凝土过程中,遵守相关道路、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因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后,须服从甲方的合理调配,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4、提供混凝土技术资料。
5、如甲方未按约定办理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如甲方工程出现停工或停止要货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将所欠乙方混凝土款全部付清。在没有付清混凝土款的情况下不得购买其他搅拌站的混凝土。
八、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日内办理结算确认手续。
2、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柱、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货款支付期限3,50天后支付已浇筑合格商砼款的50%,以此类推,剩余商砼款主体封顶后三月内全部付清。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九、争议解决
1、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起诉与当地法院。
十、甲乙双方需要补充条款:
1、以施工图及变更要求为结算依据,施工前双方共同确定砼的品种与数量,双方签字认可后以备结算。
2、因乙方供应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混凝土供货合同 第3篇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经双方 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部位:
二、交货地点:
三、供货期限:
四、质检号:
五、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单价:
备注:上列单价中各标号混凝土若有其它施工要求时按下列调整:使用S6(P6)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S8(P8)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S10(P10)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S12(P12)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旱强(或抗冻)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5-16(细石)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不掺加粉煤灰的混凝土加价10元/方使用UEA、AEA(膨胀剂)掺量12%以内混凝土加价30元/方
六、方量结算方式:按供方送货单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以过磅方式予以抽检。若甲方抽检的数量少于乙方送货单数量,则处以“该车缺少量”的十倍处罚。
七、货款结算方式 :
八、每 天汇总一次,每次汇总结算单须有甲方定管理人员签名,甲方指定的人员是:
九、技术要求:
a、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含混凝土拌合材料),不属于国家标准范围的特殊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b、乙方指导甲方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C、乙方按要求将砼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有专职人员验收,并有甲方监督乙方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制作以及养护试块,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质量责任。
d、施工期间,甲方随时可要求乙方供货,不受自然因素、气候因素、人为因素干扰,乙方应无任何条件及时供货。
十、验收标准、方法:
1、商品混凝土的品质评定标准,按国家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乙方应出具送货单及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一车一单),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3、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请对方同意确认。
4、浇筑期间若混凝土不能及时供货或供货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两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交乙方确认,乙方按甲方计划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按时供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并保证所提供之产品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如原材料检测报告、28天强度报告及混凝土配合比)相关的商品混凝土资料。
2、若乙方提供混凝品质(包含骨料粒径、塌落度、水泥凝结时间、混凝土的强度等因素)不符合规范及配比单所规定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甲方人员不予签单。
3、混凝土浇筑期间乙方若不能在甲方通知乙方供货的准确时间内提供混凝土,乙方应承担甲方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金罚款每次20xx元,且在最快时间内完成甲方要求。
4、凡一次浇筑大体积(3000方及以上)或特殊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通知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施工过程中甲方需为乙方车辆提供进场后可运输施工便道,确保施工道口的卫生整洁、畅通,试块由甲方试块送检,送检费合格的由甲方负责,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乙方进行试块制作及养护。
6、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取得施工许可证、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地完成混凝土交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1小时,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7、乙方提供的泵管、夹箍、皮圈等附件,乙方负责清洁保管并负责接拆管。
8、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时供货,商品混凝土供应间隔不应超过1小时,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供货,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9、甲方不按时与乙方办理汇总手续时,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汇总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甲方不按照合同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应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应付借款利息。
11、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12、乙方依约供应的商品混凝土经具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为质量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标的20%承担违约金。
13、乙方供货中途不连续,致使甲方停工待料超过1个小时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本合同总标的10%计算,并赔偿甲方窝工产生的一切损失。
14、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条例规定,不能随意遗散混凝土,不超标排放噪声,对输送泵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出现安全事故。
15、安全责任条款: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的车辆输送泵及其他附件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造成自身损害或他人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特别约定:
①对乙方送达现场的混凝土,直观发现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无需交专业鉴定机构检验,甲方有权直接退货,其损失有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换供货厂家。
②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浇筑要求,如出现不满足、不连续等影响甲方浇筑的情形,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换供货厂家。
③经甲方抽查发现乙方供货有缺方现象,出现一次,且缺方量大于3%的,以乙方供货总量的50%,按抽查短少的实际方量扣除后结算贷款,出现二次,且缺方量大于3%的,以乙方供货总量的100%,按抽查二次短少方量的平均值扣除后结算贷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或发生合同纠纷时,同意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款、货结清后,本合同随之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供货合同 第4篇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合同法》、《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