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购销合同(实用3篇)

牛肉购销合同 第1篇

1、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限内,双方牛肉的结算价为生牛肉xx元/500g,熟牛肉xx元/500g。

2、甲方必须按乙方指定的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保存期已超过48小时、包装破损、包装未符合规范、标签缺失、标签污损及标明重量与实际质量误差超过3%者,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所供牛肉在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_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牛肉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乙方及食用该牛肉的客户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牛肉购销合同 第2篇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牛肉必须符合国家对肉牛屠宰、分割和包装过程的卫生要求,如出现产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书及每批次产品合格证(检疫证明)复印件并签字;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牛肉必须来源于甲方自行繁殖并全程养殖的肉牛;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牛肉必须为仅喂食草料的肉牛,不得饲养除草料外的任何谷物、饲料和生长素;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牛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6)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牛肉为真空小包装。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包装袋和标签进行包装,每包装约为500g,并在标签上注明部位和实际质量。

牛肉购销合同 第3篇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供货产品验收合格后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

1、期结:甲乙双方按一个自然月度为一个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给乙方确认接收产品的全部价款。

2、货款的结算以乙方签收数量为准,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经乙方人员检查、清点后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量方为有效。

3、乙方在需要甲方供应牛肉前,双方应另行签定《牛肉供应协议》,约定双方当次供应牛肉的具体数量及定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牛肉供应的具体时间。

4、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