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第1篇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推进我市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根据《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潍坊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的*和十九届****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现县域内教师的合理交流流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学区、校际之间师资差距,努力促进教育公*,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xx省民族中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竞聘条件及类型
教师参加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无违法**等问题;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本学科相应的教学工作。
(一)支教竞聘
1.支教人员条件。年龄4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支教工作;有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县级以上业务或荣誉称号;近三年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具有潍坊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等),可适当放宽年龄。同等情况下,具有连续担任班**工作经历者优先。
2.设置支教岗位。在距城区和镇街区驻地较远、条件艰苦或缺编、老龄化严重的农村中小学设置支教岗位。由被支教单位提出学科需求,教育局和中心校**安排参加竞聘,支教时间至少一年。到农村学校的支教经历,将作为教师晋升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3.共享教师纳入支教范围。参与“共享教师”活动的人员,纳入支教的范围。具体流程与要求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共享教师”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4.**挂职交流。参与城乡双向挂职培养的学校**,到新任职学校参与岗位竞聘,具体要求详见《市教育局教育**双向挂职培养实施方案》。
5.新教师顶岗实习。20xx年新考入农村学校教师继续在城区学校顶岗实习,由相应城区学校安排同等数量教师到相应农村学校支教。
(二)直接聘用
直聘人员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市教育局自主招考的聘用制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在教育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
符合直聘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报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三)校内竞聘
校内竞聘,可按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或者按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学校可**多轮竞聘,优化级部、学科教师结构,做到人岗相适。
校内竞聘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单纯依靠**评议结果。已确定支教岗位人员不得再参与校内竞聘。
(四)跨校竞聘
1.学区竞聘。我市设置13个农村学区和1个城区学区。校内未竞聘上岗的人员,经学校同意结合教师个人申请参加学区内竞聘。学区内竞聘分两轮进行,一是在学区内同学段学校间进行。二是在学区内,不同学段学校间进行。高中教师分流人员按照《市关于高中教师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他高中教师未在本校竞聘到岗位的,只能参加高中学校间的竞聘。
由学区**公布跨校竞聘岗位类别、学科、数量,供流出教师与接收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2.县域竞聘。按照农村学区间、城乡学区间两个层次依次开展竞聘。
为避免乡村优秀教师集中进城问题,具有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乡村教师参加城乡学区间竞聘的,须参加原所在学校的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校内竞聘已聘用人员、支教人员不得再参与跨校竞聘。
跨校竞聘比例。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各单位跨校交流出的教师总数要达到本单位适宜交流教师总数的10%以上。
四、竞聘程序
按支教竞聘、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的流程,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岗位分配
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及20xx-20xx学年度在校生情况,按照“按需设岗、分层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在校生数和班数、教师数、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等实际,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设定各学校岗位聘用指标。民办学校按照民办学校管理的有关要求,**其超出规定公办教师总数30%的人员到城区公办学校竞聘岗位。
(二)岗位设置
1.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2018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竞聘流程、未聘人员处理、时间安排、****等,明确岗位职责、**和义务,方案要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2.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岗位设置应参照《xx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xx人社办发〔20xx〕37号)及《xx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xx政办字〔20xx〕56号),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职数、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数量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
3.科学设置比例。严格**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高中不超15%,初中不超12%,小学不超9%。流出教师人数超过适宜流动教职工总数10%的超编学校,不再设置跨校竞聘岗位。通过岗位设置、交流轮岗等措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设岗比例上限的,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高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30%、初中25%、小学12%;中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50%、初中50%、小学45%。)。
4.坚持**集中。各学校制定的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要经教职工*(教职工不足80人的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85%以上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学校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表决未达到85%同意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修订、表决,直至通过为止。
(三)个人申请
参聘教师分别向学校提交支教、直接聘用、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申请书,填写《市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和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局审批。
(四)开展岗位竞聘
学校公布竞聘方案,采用全出竞进的方式,**教职工双向选择、层层聘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竞聘上岗的教师,实行“双合同”管理。参加学区竞聘和县域竞聘的,要按新聘用岗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按照《xx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要求,与聘任教师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由学校与其签订《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实行一年一聘,做到岗位明晰、职责清楚、权责一致。
(六)完善聘后管理
学校制定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兑现奖惩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线、班**和骨干教师倾斜。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落聘人员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各单位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成员、优秀教职工**为成员的 “教职工竞聘工作**小组”,一般为7-9人(单数),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实施工作;**小组下设争议调解小组,人员与竞聘工作**小组成员不重复,负责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宣传,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和思想**工作,确保**知晓率达100%;要教育引导教师消除思想顾虑,形成正确的**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方案。
(三)坚持原则,加强考核。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行为。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拒不执行竞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竞聘结果等必须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县管校聘竞聘演讲稿3篇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第2篇
根据**办公室、市*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行政、*管**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和岗位管理**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形**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何正在
副组长:邓云特
成员:徐必生陈杰涂乐新陈友*王春秀
**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程立琼同志兼任办公室**,办公室成员:阳丽*张琴熊建华陈彩凤吴柏茂汪曙红李熊刚徐会荣杨萍赵燕*王筱红谢爱明严姣娥董世海程天明金勇曹阳梁南芳陈伯勋白安宁杨少俊陈国祥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在****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人事**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岗位等级认定调控办法
1、凡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任职文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根据现聘职务和职级,按本方案参加医院首次岗位申报和认定。
2、人社局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等级岗位。
3、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计划择优聘用到新晋升职务相应岗位类别最低等级岗位。
4、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因不在岗,根据在岗前职称任职情况执行相应岗位等级,不参加高一级职务竞聘。
5、在人社局审批的岗位指数内,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直选任职条件”的,由医院岗位设置**小组直接考核认定;认定或申报进入同一等级岗位人数超过该等级相应岗位核定指数的,则根据《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定级;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办法每年度集中申报并择优填补空缺岗位。
6、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
7、岗位认定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指标占40分,专业水*能力占35分(行管后勤45分),科研教学占20分(行管后勤10分),文明创建(奖励)占5分。
8、20xx年7月1日后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本方案进行申报定级(不占岗位计划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和原则重新申报并核定退休费用。
9、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等原因导致岗位或职级变化,可不受原聘期限制。岗位或职级变化应重新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2、聘期内经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岗位设置实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三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按各职称系列计划指标择扰聘用。
八、岗位竞聘一票否决条款
凡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医德医风、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院内感染等方面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责任人,将降级聘用;出现违反国家纪政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情形严重但够不上*纪政纪处分的,将降级聘用。
九、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1、**学习,公布岗位
召开动员大会,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全院职工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了解相关**,领会文件精神,**思想,提高认识,稳步推进。
2、申请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岗位申请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岗位设置**小组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结果,签约上岗
公示聘用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聘用结果聘用入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次月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十、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xx省委xx省人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xx省教育厅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特色****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配合上级做好教师的统筹管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推进“县管校聘”管理**,强化县域统筹管理,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激发、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县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的新机制,为校长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保障。
三、实施时间
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在校内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
学校成立“县管校聘”工作**小组:
组长:王x
副组长:曹x、刘xx
成员:余x、陆x、崔xx、张x
(二)上报学校编制和实有人员
依据上级文件(固编[20xx]6号),上报学校编制及实有人员花名册,为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信息。
(三)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机制
学校“县管校聘”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岗位设置方案,建立岗位职数使用情况台账,实现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的有机结合。
(四)落实交流轮岗**
根据《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交流支教管理办法》(固教体〔20xx〕97号)文件精神,8月上旬,由教师本人提出交流轮岗申请,学校确定交流名单后上报教体局。由主管部门具体安排交流学校,交流学校安排具体岗位。已确定为交流对象、服从安排的教师不再参与学校的竞聘。
(五)开展岗位竞聘
学校“县管校聘”工作**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固镇二中岗位竞聘方案》,将聘用岗位设置到学校各年级、处室,明确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竞聘方案经教职工*审议通过后,上报教体局备案,然后实施。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程序,开展岗位竞聘。岗位竞聘坚持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原则。教师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可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需要进行核定调整。聘任初步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以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权。
对三年内退休人员、处于孕期哺乳期人员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经教体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人员,原则上在本校聘用;其余人员应先参加学校内竞聘,落聘者可参加跨校竞聘。聘用学校与各类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以加强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学校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按有关要求配备。
(六)完善教师流动和退出机制
要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凡经过竞聘后未上岗的教师,由教体局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调剂时应服从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县教体局调剂的人员,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待岗时间不超过一年,待岗人员要按要求正常参加教学业务培训和其他集体活动,参加指定跟岗培训和学校考勤,不得**从事其他工作,不正常上班的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处理。待岗时间在半年内的,扣除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歸除聘用合同。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社会影响**或违法乱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聘等。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教师,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
五、保障措施
在校内广泛宣传教师“县管校聘”管理**的重大意义及相关**,引导教师、学生及家长理解、**“县管校聘”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学校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力或推诿扯皮阻碍工作开展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县管校聘”工作**小组及时调解和处理;不服从学校调解和处理的可向县联席会议申报调处。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第4篇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推进我市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根据《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潍坊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现县域内教师的合理交流流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学区、校际之间师资差距,努力促进教育公*,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xx省民族中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竞聘条件及类型
教师参加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无违法**等问题;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本学科相应的教学工作。
(一)支教竞聘
1.支教人员条件。年龄4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支教工作;有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县级以上业务或荣誉称号;近三年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具有xx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等),可适当放宽年龄。同等情况下,具有连续担任班**工作经历者优先。
2.设置支教岗位。在距城区和镇街区驻地较远、条件艰苦或缺编、老龄化严重的农村中小学设置支教岗位。由被支教单位提出学科需求,教育局和中心校**安排参加竞聘,支教时间至少一年。到农村学校的支教经历,将作为教师晋升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3.共享教师纳入支教范围。参与“共享教师”活动的人员,纳入支教的范围。具体流程与要求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共享教师”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4.**挂职交流。参与城乡双向挂职培养的学校**,到新任职学校参与岗位竞聘,具体要求详见《市教育局教育**双向挂职培养实施方案》。
5.新教师顶岗实习。20xx年新考入农村学校教师继续在城区学校顶岗实习,由相应城区学校安排同等数量教师到相应农村学校支教。
(二)直接聘用
直聘人员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市教育局自主招考的聘用制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在教育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
符合直聘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报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三)校内竞聘
校内竞聘,可按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或者按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学校可**多轮竞聘,优化级部、学科教师结构,做到人岗相适。
校内竞聘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单纯依靠**评议结果。已确定支教岗位人员不得再参与校内竞聘。
(四)跨校竞聘
1.学区竞聘。我市设置13个农村学区和1个城区学区。校内未竞聘上岗的人员,经学校同意结合教师个人申请参加学区内竞聘。学区内竞聘分两轮进行,一是在学区内同学段学校间进行。二是在学区内,不同学段学校间进行。高中教师分流人员按照《市关于高中教师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他高中教师未在本校竞聘到岗位的,只能参加高中学校间的竞聘。
由学区**公布跨校竞聘岗位类别、学科、数量,供流出教师与接收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2.县域竞聘。按照农村学区间、城乡学区间两个层次依次开展竞聘。
为避免乡村优秀教师集中进城问题,具有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乡村教师参加城乡学区间竞聘的,须参加原所在学校的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校内竞聘已聘用人员、支教人员不得再参与跨校竞聘。
跨校竞聘比例。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各单位跨校交流出的教师总数要达到本单位适宜交流教师总数的10%以上。
四、竞聘程序
按支教竞聘、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的流程,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岗位分配
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及20xx-20xx学年度在校生情况,按照“按需设岗、分层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在校生数和班数、教师数、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等实际,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设定各学校岗位聘用指标。民办学校按照民办学校管理的有关要求,**其超出规定公办教师总数30%的人员到城区公办学校竞聘岗位。
(二)岗位设置
1.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20xx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竞聘流程、未聘人员处理、时间安排、****等,明确岗位职责、**和义务,方案要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2.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岗位设置应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社办发〔20xx〕37号)及《山东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xx〕56号),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职数、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数量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
3.科学设置比例。严格**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高中不超15%,初中不超12%,小学不超9%。流出教师人数超过适宜流动教职工总数10%的超编学校,不再设置跨校竞聘岗位。通过岗位设置、交流轮岗等措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设岗比例上限的,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高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30%、初中25%、小学12%;中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50%、初中50%、小学45%。)。
4.坚持**集中。各学校制定的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要经教职工*(教职工不足80人的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85%以上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学校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表决未达到85%同意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修订、表决,直至通过为止。
(三)个人申请
参聘教师分别向学校提交支教、直接聘用、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申请书,填写《市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和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局审批。
(四)开展岗位竞聘
学校公布竞聘方案,采用全出竞进的方式,**教职工双向选择、层层聘用。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竞聘上岗的教师,实行“双合同”管理。参加学区竞聘和县域竞聘的,要按新聘用岗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要求,与聘任教师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由学校与其签订《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实行一年一聘,做到岗位明晰、职责清楚、权责一致。
(六)完善聘后管理
学校制定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兑现奖惩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线、班**和骨干教师倾斜。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落聘人员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各单位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成员、优秀教职工**为成员的 “教职工竞聘工作**小组”,一般为7-9人(单数),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实施工作;**小组下设争议调解小组,人员与竞聘工作**小组成员不重复,负责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宣传,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和思想**工作,确保**知晓率达100%;要教育引导教师消除思想顾虑,形成正确的**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方案。
(三)坚持原则,加强考核。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行为。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拒不执行竞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竞聘结果等必须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方案 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xx〕4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委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教〔20xx〕14号)和《晋中市教育局 *晋中**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晋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晋中市财政局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配套措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促进县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太谷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立德树人、促进公*、提高质量为目的,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办学自*,按照“编制总量**、岗位科学设置、人员竞聘上岗”的原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强化教师岗位管理,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原则
——坚持体制创新,构建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有效实施“从严治教”,推进教育公*。
——坚持综合**,把“县管校聘”管理体制**与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等协同配套、联动实施,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提升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水*。
——坚持稳步推进,充分尊重各乡各校历史成因的实际情况,在**中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努力调动广大校长和教师工作积极性,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实施范围
全县教育科技局所属公办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公办幼儿园(含农村学校附设幼儿园)、教科局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太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太谷县中小学生劳动技术训练学校等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编制管理实行总量**、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这次**按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进行,通过**建立起“总量**,动态调整”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新机制。即:县编制部门实行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总量管理,汇同教科、人社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和教育发展新需要,依据生源、班级数和班额变化定期核定我县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教职工“退补相当”、“有编即补”,编制部门不再直接核编到校。
教科局在编制总量内,每学年根据学校学生、班级数量变化和教育教学**任务等情况,采用生师比、班师比、课时比相结合的办法,自主调整各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数,调整结果报编制部门批复备案后实施,真正实现中小学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
今后,在中小学编制确有富余的情况下,可由教科局提出意见报县编办同意后,调剂至公办幼儿园统筹使用。
(二)岗位管理实行总量把控,上限管理的工作机制。 通过**,要建立起“人社部门岗位总量**、教育部门分配岗位到校、学校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中小学教职工教师岗位管理新机制。即县人社部门汇同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分学段核定中小学及幼儿园各类岗位数,并根据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实行总量**、上限管理,不再定岗到校。首次**原则上在现有岗位核定方案和新的岗位核定方案中选择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的方案执行,随后逐年调整。
教科局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内,每学年依据学校编制总量,自主调节分解到各学校,制定中小学岗位设置核定方案,报县人社部门批复备案,并报*门备案。
中、高级职称指标分解,按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合理统筹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严格**管理岗位,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原则统筹配置到具体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小学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别按不低于本学段岗位总量的80%、84%、85%、91%的比例核定。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坚持“城镇从紧、保障重点、倾斜边远、考虑资历”的原则,特别是对条件艰苦的边远学校要加大倾斜幅度,引导城内教师向边远地区分流,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实现教育公*。
(三)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竞聘**。学校要在教科局核定分解的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合理设置岗位,进行科学的“定岗、定职、定量”,制定《XX学校教育教学岗位说明书》。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聘用、合同管理”的要求,全面推行岗位竞聘**,进一步扩大校长办学自*,落实校长的教师聘用权,逐步取消教科局调配教师的**。学校要与应聘教职工**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聘期为三年(临近退休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聘任),原则上聘期内不得变更工作学校。
岗位聘用可采取校内直接聘用、校内岗位竞聘、跨校岗位竞聘三种形式。校内直接聘用和竞聘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95%,对三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经**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教师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不宜交流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跨校竞聘,在原聘用学校直接续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盟区内学校间跨校竞聘原则上由盟区实施,竞聘计划和结果需报教科局审核同意后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跨校竞聘、跨盟区、跨学段竞聘由教科局具体**实施。
跨校聘任按照“先高中再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然后小学,先丘陵地区再农村学校然后城区学校”的顺序进行。
在推行“县管校聘”过程中鼓励高学段总体结构性超编学校学科教师到缺编的低学段乡村学校跨学段积极应聘。
针对个别学校存在的专任教师身份人员从事教辅、工勤岗位工作的情况,要通过岗位聘任通过三年时间彻底做好理顺工作。
为保证各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优化教师结构,每学年可通过双向竞聘方式将新招聘教师向缺编学校进行补充,同时对结构性超缺学校教师由县教科局牵头通过双向竞聘的方式进行调整,做到优化教师结构常态化。
(四)人员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及时跟进,足额保障
县*门在确保中小学教师*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均工资收入水*的同时,汇同教育、人社部门制定教师顶岗薪酬发放办法,对中小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或因教师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经**选派支教等形成岗位空缺的,可选聘校内教师顶岗任教,顶岗教师任教课时超出省定课时工作量的,按课时发放顶岗薪酬(上年度当地中小学教师月*均岗位工资/所顶岗学科*均课时工作量)。农村中小学校巡回走教任课教师超出省定工作量的,参照以上办法发放顶岗薪酬。因总体缺编造成学校缺编确需聘用的编外临时代课教师工资和顶岗薪酬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
(五)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推进开展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情节严重者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应按照规定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有关规定程序单方面**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合同。
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职工,县教科局可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的,在原工作学校安排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今后,逐步实行各中小学之间教师调整,以每学年教科局报备的编制到校、岗位到校和教师聘任结果为准,不再办理人事调动和工资调动手续,真正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六)成立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教科局根据需要在人事股加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牌子,指导学校岗位设置和教职工的岗位聘用,负责牵头对待聘、缓聘教职工在管理期内进修培训和双向选择推荐再就业服务,定期发布教师需求信息,为用人学校和求职人员搭建服务*台。要建立教师人才储备库,将全县在编待聘、缓聘的中小学教职工、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毕业生、身体健康且具有意愿继续从教的优秀退休教师、具备教师从业资格社会未就业人员,全部纳入教师人才储备库。
(七)加大交流教师聘任管理。推行“县管校聘”管理**,要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机结合,规范交流程序,保障交流教师的合理权益。符合交流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交流的教师,可以随时办理与交流出学校岗位聘用合同解聘手续,与交流入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正在交流的教师,与现交流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交流教师的岗位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实际交流期限签订。为确保交流教师的合理权益,交流出学校要科学安排,提早计划,做好教师交流期满如期返回的工作。任何学校不准与交流期满按规定应返回原校的教师续签岗位聘用合同。
(八)严格全员代课**。为有效遏制“担任了学校**就不想代课,**中、高级职称就不愿代课”的不正之风,要结合从严治教要求,严格执行全员代课**。凡专任教师身份的学校**不代课或不达代课规定工作量的,就地辞职或解聘,接受广大教职工**。要加大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力度,专任教师身份没有转岗而又拒绝代课的,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奖励其它代课教师。教学工作量低于规定工作量的,按其缺代课工作量与标准工作量之比,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奖励其它代课教师。距离退休三年(含三年)的年老体弱(男教师按60周岁,女教师按55周岁计算)高级教师学校可酌情减少其教学工作量,但要有其他工作量补足(不计划55岁申请提前退休的女高级教师按不周岁计算),不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凡不在教学一线代课的专任教师,在岗位等级评定中全部按最低档工资执行。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吃空饷”和变相“吃空饷”处理。
(九)严格教师请销假管理。教科局要结合从严治*、从严治教、校长职级制**、教师“县管校聘”**的相关精神,制定出台详细的教师请销假管理办法,重点把好医院诊断证明的认定、请假审批程序、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等几个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假借请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假养”的“吃空饷”和“变相吃空饷”现象。
(十)外借教师有序回流。对脱离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在其它非学校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县外借用的公办在编教师,要在教育人才储备库实行备案管理,并在3年内按照每年不少于1/3的比例**回流,今后不得新增借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回流的,要将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回学校,用于奖励其它代课教师。
(十一)健全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健全完善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机制,严格聘期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严格教职工岗位的年度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称评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新机制,形成学校按岗位用人、教职工依合同履职、双方靠合同约束的岗位管理新格局。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休病假期满未按期到岗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人员、请事假超过****期限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需经教(职)代会通过,报教科局批准后实施。
(十二)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学校制定的岗位设置方案、教职工解聘方案、考核办法等,须经教职工*审议通过后实施。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科局要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和教职工*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五、**保障
(一)**思想认识。20xx年是落实晋中市教育局、*晋中**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的指导意见》(市教人字〔20xx〕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是深化教育体制**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教师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实现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主要途径,也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全县上下要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力量,努力在全市率先走出一条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的新路子。
(二)加强****。为顺利推进中小学教职工“县管校聘”管理**,成立县委、县*主要**牵头,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主要**为成员的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组,组长由县委副*、*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担任,成员由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办公室**由县教科局**兼任。
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