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 第1篇
为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接续打造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强力推动示范村创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三年,每年在全县遴选4个村或示范片区(以下统称示范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创建成有规模、有特色,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原则
(一)党政主导。党委政府引导示范村立足资源禀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不大包大揽、大拆大建,通过领导联点、政策激励、资金奖补等方式,全力支持示范村开展创建工作。
(二)部门主推。在派出强有力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的基础上,县直各责任单位对示范村按照“一村一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协同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在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示范村创建提供政策支持。
(三)属地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示范村创建第一责任人,对示范村的申报、成功创建负主责,村支部书记为示范村创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落地落实。
(四)乡贤主创。发动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示范村创建,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村庄。
(五)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三联一创”、成立村民理事会、编制“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出智出力、筹资筹劳共同参与示范村创建,确保创建后期运维管理持续有效、成果共享。
三、创建申报
(一)申报单位
乡镇(街道)为示范村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示范村申报应具备“三强三好”条件,能打造成产业带动型、文化创意型、乡贤引领型、村企共建型、自然生态型等示范亮点和特色优势。
1、班子配备强。村级党建工作扎实,干部配备合理,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对乡村振兴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村级无债务,有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产业发展强。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村内有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带动村民致富效益明显。
3、乡贤力量强。能挖掘具有桑梓情怀、有能力、有意愿为家乡乡村振兴作贡献的乡贤。乡贤能带头捐资支持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
4、资源禀赋好。依山傍水,有丰富的自然风光,村庄布局规范,村容村貌整洁美观,存留有XX特色的传统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有可考证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红色文化底蕴。
5、群众基础好。村内群众面貌新、民风好,勤劳节俭、邻里和睦、尊老爱幼、扶困助弱等美德蔚然成风,能主动积极筹资筹工筹产参与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 第2篇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_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三、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四、资金安排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xx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五、创建内容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_三品一标_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_三变_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_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 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_中央_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相关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XX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创建工作,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示范村创建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的重要抓手,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着力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的XX样板,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市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压茬推进,稳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xx年全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数量为100个,其中每个县市区创建1个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采取先创建后认定的方式,实行当年规划、当年实施、当年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抓重点、抓示范、抓模式,补短板、强弱项,探索不同区域乡村振兴的路子。着力推动乡村产业、生态、文化、组织、人才等方面全面振兴,因地制宜发展一批优质、高效、特色产业,大力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村集体经济,综合整治乡村人居环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拓宽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着力创建一批具有XX特色的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村庄分类和发展需求,在优先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基础上,统筹协调一体化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资源禀赋、社会经济文化、基础条件等,科学把握差异和特点,注重地域特色,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振兴路径,坚决防止“一刀切”。
(三)坚持农民主体。树牢“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理念,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与乡村文明建设相得益彰,通过实施示范村创建项目,促进农民群众增收。
(四)坚持依法合规。把依法合规贯穿于示范村项目创建的全过程,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为示范村创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坚持稳中求进。立足现有村庄基础,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决杜绝大拆大建。
(六)坚持注重特色。要突出地域特点,体现乡土风情,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聚焦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乡村产业。以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为重点,打造不同类型的特色示范村,带动引领创建工作。
四、步骤安排
(一)做实规划设计。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是村庄发展和乡村振兴真正的蓝图。各县市区要聘请熟知三农、有乡村规划落地经验、懂农村产业规划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编制示范村创建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编制规划要把握“红线是规划底线、多规合一是基本原则、产业兴旺是首要任务、确保落地是实际需求、人居环境是基础条件、风貌提升是亮点特色、规划留白是战略思维、深入调研和尊重农民”等要点。4月30日前将示范村创建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以县为单位报市乡村振兴局。
(二)安排项目资金。根据示范村创建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选择和规划项目。各县市区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联席会议、集体办公、限时办结等方式,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5月25日前办结前期手续和项目立项工作。创建省级的20个示范村按省规定补助标准执行,其余80个示范村在市级衔接资金中每村补助100万元,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支出继续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部门资金优先安排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乡村振兴部门要严格项目入库,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按照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进行标注。例如:清新县-太平镇-产业项目-太和村玉米种植项目(XX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5月底前完成创建项目入库工作。
(三)项目开工建设。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全程跟进示范村创建工作,一线指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召开示范村创建工作研判推进会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8月底完成总工程量的60%,9月底完成80%,10月底力争全面完成,12月上旬完成项目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12月底市级组织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进行评估验收认定、公示、挂牌等。所有示范村创建项目务于5月底全部开工建设。
(四)建立管护机制。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要先建机制、再建工程。先明确创建工程项目的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责任单位和后续经费的保障落实,健全完善财政补助与农户付费合力分担机制,切实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各县市区投入资金要力争形成经营类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6月底前,各县市区需建立示范村管护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委、政府要统筹做好省级示范创建和市级示范创建工作,一并安排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打造,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示范村创建工作。每个县抽调专人组成创建工作专班,负责全县的市级创建工作。示范村创建实行县级领导包联制,原则上示范村所在乡镇的包乡镇县级领导为包联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联县级领导负责督促创建进度、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或困难,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创建的具体事宜。
(二)强化政策支持。重点学习《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xx〕1337号)、《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农〔20xx〕45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xx〕56号)、《山西省乡村振兴局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晋乡振发(计)字〔20xx〕1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厅字〔20xx〕44号)等。
(三)强化调度推进。一是实行挂图作战。各县市区要建立示范村创建项目建设清单,所有项目任务上墙、倒排工期、对标推进,一张图呈现,同时要对照项目建设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建立推进机制。5月份开始,市级将实行示范村创建双周调度、月通报、月排队推进机制。根据各县市区示范村创建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等。三是包点跟踪督导。将全市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纳入乡村振兴督导范围,市级6个乡村振兴督导组按照包县划片,深入实地开展点对点跟踪督导。市乡村振兴局根据调度情况,适时组织人员跟进督促示范村创建进度。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 第4篇
一、发展现状
简要介绍申请创建乡镇的基本情况、基础设施条件、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概述乡村发展情况,包括耕地面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乡村建设情况,包括水电路气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等;乡村治理情况,包括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平安乡村建设等。
二、创建条件
简要分析创建乡镇在组织领导、发展基础、工作机制、创建积极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和目前“五个振兴”取得的成效等,并重点分析示范创建的优势和短板弱项。
三、思路目标
研究提出示范乡镇创建思路、实现路径和创建目标。其中,创建思路,结合本乡镇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简要说明示范创建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实现路径,提出符合所在地特点的乡村振兴主要路径;创建目标,对标县域乡村振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科学设置本乡镇创建期的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主要指标目标值,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
四、创建任务
在统筹推进“五个振兴”的同时,对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的创建任务要求,立足本乡镇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工作措施、实施路径,任务举措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突出探索创新,并具有可操作性。
五、重点项目
依据创建任务,提出创建期内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建设内容、建设年限、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实施主体、预期成效等(以表格形式体现),并按年度细化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支持政策、机制创新、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要求各项措施具体、有力、可行。
附件3
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方案(模板)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 第5篇
一、创建范围
本方案争创对象为全区所有乡村,69个行政村。
二、创建标准
“美好乡村”根据创建成效、示范引领等各类效应,将村庄创建目标分为五个等级。
(一)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创建村总数的30%,采用末位淘汰制。创建村超额完成《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本村具有“可学性、可看性、可复制、综合性”等示范引领区域地位,在乡村振兴方面有引领示范项目、模范做法、独到模式等创建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二)美好乡村精品村:创建村达到《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产业发展初见雏形,乡风文明得到彰显,乡村治理有效可行,乡村建设美度适宜。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三)美好乡村整洁村:创建村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村庄产业有一定发展思路。
(四)美好乡村清洁村:创建村在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村庄干净整洁;二是基本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有序。
(五)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的村庄为进一步提升示范引领效应,将“美好成果”源源不断的转化为“美好经济”,达到增强广大村民获得感为民富,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景美,形成村庄健康持续发展为人和,可以申请申报创建“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
三、准入条件
申报“美好乡村”创建的`行政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村庄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创建策划、环境提升专项设计。
(二)村级组织廉洁务实,村级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高。
(三)美丽乡村经营工作思路明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潜力大,经营有基础,村庄发展规划科学先进。
四、创建名额
20xx年度拟评选27个“美好乡村”,其中经营示范村3个,精品示范村4个,精品村5个,整洁村5个,清洁村10个。
五、奖励标准
参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六、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2月—20xx年4月)。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积极申报。区振兴办根据当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下达指令性申报村庄目录,各镇(街道)向区振兴办报送指令性申报及自愿性申报村相关资料,区振兴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报的村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创建对象。
(二)创建推进(20xx年5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对象,各镇(街道)对照创建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31日)。区级相关部门对确定的创建对象开展考核验收,形成考核验收结果,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四)资金拨付(按进度)。分阶段拨付创建奖励资金(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xx年度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袁敏为领导小组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德市旌委办〔20xx〕24号)相关责任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振兴办,负责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创建工作要坚持面向群众,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进来,通过多种媒体渠道积极宣传,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全力推进工作。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美好乡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各项工作。